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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事法|第一章 商事法總論:商人、商行為與商業登記

這一章要解決什麼:台灣沒有一部叫「商法典」的法律——商事法是拼裝出來的(公司法、商業登記法、票據法、保險法、海商法……)。這章先把地基打好:什麼是「商業」、公司和商業(獨資合夥)的分野在哪、登記制度背後在保護誰。讀完你要能秒判一個題目給的事業體是「商業」還是「公司」,以及登記瑕疵時誰能對誰主張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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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點核心問題
1「商業」的定義與登記的效力——商業登記是「對抗要件」還是「生效要件」?
2公司法人格獨立與有限責任的例外——揭穿公司面紗(公司法第154條第2項)
3一人公司——政府或法人股東組織股份有限公司的特殊架構(公司法第128條之1)

三者的關係:爭點1決定「這是不是商事法管轄的事業」,爭點2、3則是商事法體系裡最重要的主體——公司——的兩個常考變形(責任例外、股東人數例外)。


這一章的爭點

雙層法律 · 2026-10-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