雙層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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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公法|第一章 國際法的法源與國家承認

這一章要解決什麼:國際法沒有一個統一的立法機關,那「什麼算國際法」怎麼判斷?又,一群人佔了一塊地、有了自己的政府,什麼時候能被叫做「國家」?這兩個問題是整個國際公法的地基——後面講條約、講海洋法、講人權,全部建立在「這是不是法源」「這是不是國家」之上。台灣考生特別痛:台灣自己的國家地位,正好卡在這一章的縫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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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章的爭點

雙層法律 · 2026-10-11